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委编办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领”的作用、坚持“严”的标准、突出“实”的成效,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有力助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领”的作用,把好党管机构编制的“舵”。区委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引领作用,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机制,明确区委编委承担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职责,凡是涉及机构职能配置、编制核定、人员调配等,一律在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基础上,经科学论证后,提交区委编委会审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涉及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及时向上级编委请示报告,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高效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坚持“严”的标准,种好主体责任的“田”。始终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不准”要求,严密责任分工,形成党委全权负责、编委统筹安排、编办协调推进、各部门周密配合的上下联动机制,做到权责一致,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规范流程,不断细化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中共石拐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石拐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在重大改革、机构职能调整等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程序,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制度标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编制调整工作的通知》、《石拐区关于深化苏木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等,不断探索构建符合当前需要、满足长远发展、体现全覆盖全流程的新时代机构编制制度体系,聚焦主责主业,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三是突出“实”的成效,提升为民服务的“线”。把“实地化调研、实际化统筹、实效化督导”融入各项改革任务中,坚持谋定后动,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保障各项机构改革的效率和质量。在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等各项改革前期,通过多轮实地调研、座谈分析、借鉴经验等,摸清机构职能编制底数基数,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强的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意见,提出配套基础制度指导框架,夯实改革基础。根据地区发展实际,坚持“瘦身”与“强身”相结合,在管住总量的基础上,统筹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精简收回“小、散、弱”部门编制,保障有限编制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实行全程跟踪督导,把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严把任务关、程序关,抓好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矛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迅速开展“马上改”,持续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机构优化、职能顺畅、人民满意,为落实区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绿色低碳特色鲜明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的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