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铜仁市召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各区(县)委编办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关于开展地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讨论了结合前期该市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经验实践印发的《关于区(县)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德江县、江口县就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和详细讲解。区县参会人员充分表达了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建议,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保证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会议认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发展新体制的基本要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一定时期内在该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这类单位政事不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效能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已不适应简政放权、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治理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市县党政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恰逢其时。
会议要求,区县党政机构改革要同步推进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改革,并结合前期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清理情况,对照政府权力清单,将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职权从事业单位剥离,回归行政机关;稳步推进承担行政执行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改革,依法依规依法履职,将其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设置其办事机构,撤销其作为事业机构设置的办事机构,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权威。
会议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后续工作作了专门安排,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重新界定涉改事业单位宗旨业务范围,强化其公益属性,提升其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强化政府权力属性,让依法行政、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观念深入人心。通过改革,基本做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
上一篇:湖南省长沙市委编办出台《市一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