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厘清政事边界,理顺政事关系,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上海市崇明区坚持把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到党政机构改革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压茬推进,圆满完成了阶段性改革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重调研、细梳理,准确掌握基本情况
一是抓好学习,吃透改革精神。坚持把学精业务、把握正确改革方向放在首位,全面收集整理中央、本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资料,通过集中学习、研究讨论等方式,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学懂弄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等专项改革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掌握改革原则及相关政策操作口径,确保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同党政机构改革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二是细致梳理,摸清职能职责。对照区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重新“三定”及修订“三定”规定情况,逐条逐项梳理涉改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特别是对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人员编制及运行现状等进行详细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另一方面,督促各主管部门研究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事项,梳理职能及实际工作情况,分析改革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是深入调研,细化工作方案。在收集详实资料、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区委编办到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交通委等多个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各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改革可能涉及的职能划转、人员编制调整等意见建议,共同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节点安排,为稳慎、压茬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重规范、强执行,有序落实改革方案
一是分类分步推进。在主管部门“三定”完成后,同步谋划事业单位调整,及时制定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整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将涉及整建制转隶、规范机构名称和重新明确主管部门等简单事项调整的事业单位,列入第一批调整范围,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直接以区委编委名义印发调整通知。将涉及部分职能调整划转、机构新建撤销等复杂事项调整的事业单位,列入第二批调整范围,由主管部门报送请示,区委编委统筹研究后,印发调整批复。
二是规范机构编制调整程序。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审核、报批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整方案,督促主管部门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和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稳步实施人财物调配划转,确保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工作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已完成9个涉改部门所属88家事业单位的更名、隶属关系调整及主管部门更名等简单事项调整和5个涉改部门所属24家事业单位部分职责划转、编制调整。
三是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针对改革中事业单位整合、调整、撤销等各类情形,提前做好工作提示,分别明确事业单位不同类别登记事项的办理原则、办理时限。同时,主动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变更相关服务、督促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材料填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领悬挂等。
三、重督查、严规范,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一是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将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结合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等常规工作,对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是否挂牌、业务开展是否顺畅、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机制是否理顺、人员调整是否到位等事项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探索研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办法,持续巩固深化事业人员在机关任职等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整改成果,强化对事业单位机构已撤销、法人未注销的清理和督办工作等,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