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主动作为,积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一、精心选择试点县市。该市深入调研,精心谋划,在试点县市选取中既充分考虑经济社会、自然区位等情况,又着眼长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例如,宜都市属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经济基础较好,创新发展氛围浓厚;远安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属典型山区县,绿色生态发展颇具特色。选择两个县市开展试点,有利于发挥示范作用,推进改革落实落地。
二、认真开展职能清理。准确把握改革节奏,充分借鉴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经验,依法依规从严界定承担行政职能,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即所有申报的行政职能必须有对应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职权事项,所有行政职权事项必须与权责清单保持一致,所有申报的行政职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全面清理。
三、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情况,精心研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要求、实施范围、改革内容、职能整合、机构调整、编制置换、改革步骤,提出每个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路径,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四、注重部门合力推进。科学分工,协调推动,是确保改革顺利实施的保证。明确编制部门负责改革方案拟订、审核报批、组织实施以及相关机构编制管理。人社部门负责改革单位涉及的人员身份过渡的登记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转为行政机构或职能划转相关部门的经费保障及财务、资产管理。住建、交通、农业、水利等部门做好本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和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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