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济南市历下区委编办积极做好权责清单认领和发布工作。权责清单认领和发布工作完成后,为加强权责清单制度运行的跟踪评估,立即组织部门启动权责清单“回头看”工作,确保权责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动态调整,截至8月29日,全区29个部门共认领发布权责清单事项3209项。
一是聚焦“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部门对所有实施层级为县级的权责事项“以认领为原则、不认领为例外”,权责清单认领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区委编办针对“实施权限”是否表述完整准确清晰、“部门(单位)职责”是否原文引用“三定”规定、是否准确领取“对应责任事项”等审核重点,做好专项审查,确保权责事项要素规范完善,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与职能配置紧密呼应。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专项审查”功能,审查意见累计40余条,理顺部门间、市区间职责模糊事项20余项,确保权责事项要素规范完整。
二是聚焦“以条为主,因地制宜”。在权责清单事项认领过程中,对不明确是否认领的事项,要求部门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并与明晰不同层级政府部门职责权限相结合,对未领取的事项一定要根据区情实际和职能配置逐项向上级请示报告,未领取事项须征求市级部门的同意。
三是聚焦“跟踪评估,动态调整”。采取“一表一说明”工作法加强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各部门在完成权责清单认领编辑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一表一说明”。“一说明”即《权责清单领取情况说明》,说明领取事项数目、是否存在未领取事项及原因说明、未领取事项是否征求市级部门同意等情况;“一表”即权责清单事项领取情况表,包括对口市级部门、行使层级含县级事项数、已认领事项数、发布数、未领取事项数等,避免权责事项有重复、有遗漏。作为规范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参考,为今后权责清单运行的监督管理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