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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六项创新”成效凸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近年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自2015年4月组建行政审批局作为工作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审批职能以来,积极推动“机构、职能、人员、数据”四个全集中,着力创新“一窗通办”等六个方面体制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成效不断凸显。

  率先实施“一窗通办”改革,形成独具特色的便民服务体系。出台了《关于实施便民服务事项“一窗通办”改革的实施方案》,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事项“一窗通办”窗口,打破原有审批权限分割状态,在任意一个“一窗通办”窗口均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医保社保、婚姻登记、公积金等290项便民服务事项,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既定标准实行“一窗通办”,实现群众、企业进一扇门,排一个号,到任一窗,花最少的精力,办更多的事情。

  率先组建“一站式”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桥头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将平潭打造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桥头堡,在行政服务中心“台胞服务室”的基础上率先组建“一站式”台胞台企服务中心,首创由台湾青年服务台胞台企,实现“接待服务”+“实体办事”一体化融合。中心功能覆盖了“往来便利、企业注册、项目投资、资金补助、民生保障、职业资格采信、金融服务、法律维权”8大类,涉及公安、商事登记、项目投资、不动产、医社保、公积金等157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基本涵盖了台胞台企生活、就业、置业、创业等方面,确保了台胞“事前能够咨询、事中有人对接、事后安居乐业”。

  探索“一企一证”改革试点,打造“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的“升级版”。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市场准入审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发扬“三证合一”改革精神,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试点“一企一证”改革的实施意见》,试点实施“一企一证”改革,打造“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的“升级版”。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且权限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区)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及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市场主体凭加载“一企一证”信息后的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

  全方位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打造独具特色的项目审批服务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部署要求,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和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一般交通工程及水利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平潭项目投资体制改革,推动项目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独具特色的项目审批服务模式。

  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和试点“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八项措施(试行)》,进一步完善健全招投标运作模式和监管机制,试行“评定分离”,并在全省率先试行远程异地评标,在全流程电子化评标的基础上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建设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解决平潭专家远程接送“老大难”问题。

  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兑现“快车道”审批办法,打造产业奖补兑付“快车道”。专设产业奖补窗口,对全区129项奖补资金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章审批、一次兑付”的“四个一”机制办理奖补资金兑付,实现简单事项当日办结,复杂项目5个工作日内办结。自实施改革以来,实现企业群众零投诉、按时办结零逾期、资金兑付零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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