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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邹平市“四剂良方”积极发挥权责清单基础性制度效用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开出“四剂良方”积极发挥权责清单基础性制度效用,不断提升部门履职尽责水平。

  一、坚持动态调整,保持权责清单鲜活性

  邹平市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一是明确调整主体。政府部门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责任主体,对权责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部门明确专职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每天登陆系统账号,查看系统提示和上级变更要素情况,确保调整及时。二是明确调整情形。明确权责清单调整的四种情形,即因法律、法规、规章等颁布、修改或者废止,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政府决定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的;部门机构职能发生调整的及其他情形。三是明确调整程序。严格按照“业务科室调整—人事处审核—法规处审核—报编办和司法局备案”的程序进行,确保动态调整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二、坚持配套联动,保持权责清单统一性

  以权责清单为基础,邹平市积极做好权责清单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衔接工作,推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事项上网运行,细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审批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信息数据跨层级协同共享;做好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衔接,进一步减材料、缩时限,优化审批便民化服务;做好权责清单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衔接,细化措施,优化流程,增强监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权责清单与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衔接,厘清主办、协办关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着力构建规范统一、有机衔接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和事项网上运行体系。

  三、坚持用好用活,保持权责清单实效性

  权责清单编制公示后,各部门严格将清单公示权利及责任贯穿到各部门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防止越位、缺位、不作为,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邹平市积极将权责清单应用于“全科大网格”、“属地管理”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职责界定中。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以市综治中心信息流转平台为基础,在受理相关“呼叫”、“投诉”、“举报”而责任部门不清、存在职责交叉的情况下,由编办、司法局、政法委等部门根据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职责界定。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归纳整理,厘清职责边界,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归口办理,限时办结。

  四、坚持强化监管,保持权责清单严肃性

  积极探索把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履职评估范围,明确评估内容,规范方法程序,强化结果运用。深入评估部门依单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及调整更新情况,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及按照法定程序调整职能的运行情况进行专门评价。适时对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衔接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对部门权责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履职评估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优化调整权责清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和调整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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