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广西省南宁市坚持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按照全面派驻、精简效能、分类设置、统一管理的要求,以“六个统一”和“三个精简”的改革措施,在全区率先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由市纪委统一派驻27个纪检组、派出一个纪工委,实现了对全市党政群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双管单位等派驻监督全覆盖。
“六个统一”:一是统一机构名称,将派驻机构的名称统一为“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XXX纪检组”;二是统一人员编制,根据一个机构只能使用同一编制的管理规定,严格按机构性质使用编制,除派驻法院、检察院、公安的纪检组使用政法编制以及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的纪检组使用人员编制控制数外,其他派驻纪检组统一使用行政编制;三是统一干部人事,明确派驻机构干部由市纪律统一管理,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年度考核、评先表彰、绩效考评等统一由市纪委负责;四是统一组织关系,派驻纪检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由原所在单位统一划由转由市纪委管理;五是统一工资福利,派驻纪检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目前除派驻开发区和公安、法院、检察院纪检组的人员外,其他派驻纪检组工资福利由市纪委统一管理和发放;六是统一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由市纪委统一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三个精简”:一是精简机构设置。撤销了44个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局、监察室、监察科),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划大、直属单位多、资源资金权力密集、监督任务较重的13个单位单独派驻纪检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系统规模小的单位归口派驻14个纪检组,同时派出1个市直机关纪工委;二是精简人员编制。采取调剂的方式,从党政群机关调剂148名行政编制划转到市纪委,改革后从事纪检工作的总人员由174人调减到了148人;三是精简领导职数,处级和科级领导职数由改革前130名调减为102名,人员配备更加精干高效。
通过推进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突破,南宁市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有效解决了监督执纪不够突出、派驻机构人员分散等问题,为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聚焦主业,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提供了有力机构编制保障。(路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