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山东省济宁市在前期清理证明事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因机构改革导致部门撤销、重组、合并和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持续加大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和重复证明清理力度,扎实做好证明事项清单化动态管理和繁琐环节手续清理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办事“舒适度”和改革“获得感”。
一是扎实开展证明清理“回头看”活动。按照“谁实施、谁公布、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对机构改革后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全面摸排底数,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要求编制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取消清单。对取消证明事项涉及修改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及时启动修订程序;涉及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按照“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及时修改或废止。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取消清单经核准同意后,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办公场所和服务窗口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认真做好繁琐环节和手续清理工作。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冗余手续,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把服务事项办好。坚持从“证明索要单位”入手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各级各部门(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和信息数据共享交换,着力消除“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加快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此外,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一表多证”等办法途径,将清单内开具单位相同或者内容要求相似的证明事项整合至同一申请表格,实现填一张表证明多个事项,努力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三是加强证明事项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省清单公布和设定依据变动等情况,对保留的证明事项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市级证明事项清单。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牵头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通过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查相关部门(单位)违法增加证明事项、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企业群众,对已经清理的证明事项明减暗增、边减边增、先减后增等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纠正查处和严肃问责,确保证明事项规范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毛国栋)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