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编办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完善机制三措并举,持续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3实招规范管理
(一)建立“双台账”。强化日常管理,各镇街建立执法事项台账、执法队伍考勤台账,详细记录综合执法办公室每天的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人员和下沉执法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县委编办对台账进行月调度通报,加大日常督导力度,今年以来,县委编办集中开展了2次督导,督促镇街进行机构挂牌,各项制度措施、综合执法标识、执法文化等实现了上墙公示,悬挂了执法人员公示牌、去向牌,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相关执法办公设备。联合县司法局开展了1次督导,规范乡镇执法行为,明晰执法流程,指导乡镇执法文书建档立卷。
(二)规范执法委托。为解决镇街无执法权难题,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应委托尽委托”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外,将执法事项委托给镇街。与镇街依法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报县司法局备案。重大执法事项、跨镇街执法工作及城区内的执法工作,仍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重大执法事项的标准和范围,由部门征求镇街意见后予以明确,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镇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使用委托执法部门的法律文书,在受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执法部门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三)落实激励措施。下沉人员除编制保留在县直部门外,办公经费、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均交由乡镇管理,下沉人员的工资、精神文明奖、乡镇补贴、交通补贴等享受镇街人员同等待遇,由镇街负责发放。在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单独设置优秀指标,下沉人员镇街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有效激发了下沉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3硬招严格执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县司法局设立县行政执法监督大队和5个中队,15处镇街依托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根据行政区域划分5个行政执法监督片区,每个片区实行中队和办公室包保责任制,建立起司法局和行政执法监督大队“局队合一”、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与司法所“室所联动”的网格化基层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全县15个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实现全覆盖,每个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的人员不少于2名,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网格员不少于5名,打通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二)加大培训力度。由县司法局牵头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全县法治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全县共有123名执法人员参与了培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操作、现场教学、交流讨论”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有理论学习也有具体案例分析,还有分组讨论,形式灵活多样、培训效果明显。结合济宁市司法局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施行通用指引》、《济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指引》组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培训会,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具体执法文书业务指导,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规范执法流程。依据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厘清简易执法与一般执法事项,司法局指导制定执法流程,并分别画出了《依法行政流程图》,按照新《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措施,健全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3真招完善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的综合执法平台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根据执法需要邀请县直部门分管领导列席参加,集中研究执法相关事宜。县直部门按时参加镇街组织召开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加强对镇街执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镇街行政执法培训、指导、监督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制定综合性的法制培训计划,加强对镇街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加强执法监督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动工作。县直执法部门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帮扶,会同镇街定期制定培训专题,通过培训、交流、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镇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基层行政执法的最前沿队伍。
(三)强化工作保障。县财政每年向各镇街拨付3万元工作经费,及时为镇街执法队伍配齐执法设备。县里统一购置、调剂执法用车,确保每个镇街执法车辆不少于2辆。各镇街安排相对独立的综合执法办公场所,借助乡镇“五小”场所,统一为下沉执法人员安排宿舍、食堂、澡堂等,切实为下沉执法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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