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红线”,武进区委编办通过重构制度流程、部门协同配合、深化结果运用等方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有效促进部门履职。
一、重构制度流程,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
武进区委编办下大力抓好《条例》精神的学习领会,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内容、制度及流程。
一是明确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围绕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机构改革涉及的职责调整落实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等,制定检查目录、梳理问题清单,确保监督检查事项精准全面。二是细化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制作文书模板,细化操作规则,建立从监督检查到线索研判、证据审核、整合汇总的工作机制,实行全流程标准化作业,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精细化水平。三是重构监督检查流程。通过书面通知、部门自查、实地评估、群众调查、汇总分析、反馈结果、持续问效等7个步骤,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部门协同配合,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
武进区委编办采取日常监管与组织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监管由区委编办具体实施,组织监督遵照统一部署、全面覆盖、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总要求,对职责任务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
一是多渠道联合管控。加强实名制管理,以编制审批为前置条件,与组织、人社部门共同形成人员调动、选调、招录的联动机制,事前会商、事中监督、事后问效。同时加强群众监督,通过信访、举报、“12310”电话受理等形式,形成多方位、多层次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督体系,确保机构编制管理成果的巩固。二是多部门联合评估。组织监督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纪检监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多平台联合发力。区委编办每年选择重点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通过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三责联审”、自查自纠等多个平台发现问题,编制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逐条对照整改、逐条对账销号。
三、深化结果运用,变“打完就走”为“连续作战”
武进区充分运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果,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部门联动、奖优罚劣,有效避免头重脚轻、顾此失彼、雷声大雨点小的新形式主义现象的产生。
一是以点带面抓整改。整改阶段,明确要求相关单位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具体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不仅要彻底整改问题,更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真正找出“病灶”,建立健全制度,构建长效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二是部门联动配合查。区委编办及时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果同组织、纪检监察、人社、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进行共亨。一方面区委编办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另一方面联合评估组成员在进行业务条线专项检查的同时,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通报的结果进行再次检查。三是结果运用有深度。通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履职良好,特别是工作量大、人员编制较少、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门,在增加内设机构、增加编制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履职一般的单位通过提醒、指导,督促其提升履职水平;对履职较差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整改期内冻结机构编制事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调整职能机构、核减中层职数及编制等。同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2020年以来,武进区委编办共对17个部门进行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提出整改建议,职能部门根据问题和建议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专项整治,有效强化了部门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