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将鄂尔多斯市确定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后,鄂尔多斯市编委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准确把握改革政策基本精神。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议召开后,鄂尔多斯市编办立即组织召开市机构编制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改革要求和政策措施,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政策界限,明确具体任务目标,找准自身工作定位。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机构摸底统计。为准确把握全市行政执法机构基本情况,鄂尔多斯市、旗(区)两级编办对全市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了进一步统计、核实。
三是积极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为拓宽工作思路,破解改革难题,4月11日至16日,鄂尔多斯市编办组织市法制办、交通运输局、农牧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部分旗区编办到河南省洛阳市、浙江省舟山市、江苏省南通市和如皋市进行学习、考察。通过实地学习、考察,改革先行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思路之清、发展之快、工作之实、措施之硬对考察组一行人员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震撼,也让考察组一行进一步坚定了改革决心,明确了改革思路。
四是认真制定改革初步方案。学习、考察结束后,鄂尔多斯市编办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着手草拟全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明确要以自治区赋予鄂尔多斯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着眼实际、因地制宜,分重点、分领域,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农牧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也启动了各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步意见草拟工作。(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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