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数据共用共享,加快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山东省潍坊安丘市编办积极开展机构编制与人事综合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的比对完善工作,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机构编制和人事系统基础数据的准确、规范、一致,为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提供了数据支撑。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与人社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对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同时,积极加强与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对接,就信息比对过程中出现的年龄认定、单位不一致、部分系统独有等问题及时进行请示汇报,寻求政策把握和技术支撑,为人员机构信息比对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基础。
二、把握关键,确定工作标准。在接收两个系统机构和人员信息比对结果后,按照比对反馈情况确定需修改的机构和人员范围,确定工作标准。对于基础数据不一致的机构信息,以编制部门信息为准,人社部门根据编制部门的信息数据进行修改维护,确保两系统机构信息准确一致。对人员信息不一致的,涉及姓名和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档案记录为准;岗位标识不一致的,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为准;涉及所在单位不一致的,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确保信息准确。
三、及时反馈,实时比对修改。采取与人社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与分别修改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做好机构和人员信息比对修改工作。对涉及机构人员信息比对较少的单位,由编办和人社部门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行集中修改完善。对教育、卫生等涉及人员信息较多的部门(单位),将筛选出的人员信息反馈结果分解到各单位,督促各单位对照档案对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和岗位(身份)标识等指标进行核实,并将签字确认后的正确信息反馈至编办及人社部门,在两个系统分别进行修改。对于出生日期等关键指标不一致情况较多的单位,与人社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单位提报的信息修改表进行核实,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四、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进度。在单位签字核实、编办审核修改后,对具有特殊情况暂不修改的人员,两部门分别进行标记,待审核确认详细信息后再做处理。机构和人员信息比对完善工作的有序推进,为实现四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共用、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和人才资源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