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结合济南市党政机构改革、区划调整等重大任务叠加实际,济南市编办抓好“三衔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在法定时限内顺利完成了市属事业单位的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与机构改革紧密衔接,提前统筹谋划。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与区划调整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范围时间、内容材料、步骤要求等,对年度报告公示进行了具体部署。同时,根据党政机构的组建、调整、撤并情况以及事业单位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分类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对举办单位撤并整合的事业单位,及时督促原举办单位对其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公示;对已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要求先办理变更登记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对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先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再办理变更登记。
二是与区划调整紧密衔接,做好业务指导。根据济莱区划调整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双服务模式,及时指导、协助解决因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先变更登记再年度报告公示的顺序,采取“集中代办、统一审核、现场换证”的方式,加班加点,以最快速度为原莱芜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指导市直各部门将上述单位做好年度报告的工作放在首位,及时予以审核公示。
三是与业务范围清单紧密衔接,确保按期保质。充分利用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的成果,把业务范围清单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年度报告的基础性内容,要求事业单位如实、准确填写年度报告。同时,为确保如期完成此项工作,印发《关于督促做好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建立台账,及时督导,如存在不按时报告公示,单位将被列入异常名录,确保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