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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委编办“四个抓实”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服务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切实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后半篇文章”,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委编办“四个抓实”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服务水平,助力事业单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抓实“三个清单”管理,筑牢事业单位监管基础

  一是落实“一次办好”清单。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做到即报即审、实时办结,推动登记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二是建立登记管理清单。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梳理撤并整合事业单位有关情况,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等情况逐一摸排入账,分类动态调整,做到所有监管对象对象“底数明、情况清”。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监管清单。根据事业单位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等22项检查内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范围,为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二、抓实“两种方式”结合,提升事业单位监管实效

  一是做好日常监管。定期开展事业单位监管“回头看”,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章程制定、业务开展及实际运行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确保事业单位规范有序运行。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期间,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专项检查。根据事业单位设立、合并、更名、撤销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建立涉改单位印章清理台账,指导事业单位做好旧印章清理规范和新印章备案工作。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今年共开展两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采取座谈、查阅比对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切实摸清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情况,共下发《抽查问题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并督促举办单位限期做好整改落实。

  三、抓实考核体系建设,明确事业单位监管导向

  健全完善事业单位考核评价体系,激励事业单位担当作为、争先创优,进一步明确“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事业单位监管导向。一是优化考核指标。由区事考委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党的建设、综合管理、履职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等四项基本指标。聚焦事业单位公益属性,重点考核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和群众满意度;强化党建引领,规定党的建设总体评价为“好”以下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二是丰富考核内容。围绕推动事业单位提质增效、服务创新,按照“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在考核内容中适当设置加分项、突破项,引导事业单位自我加压、力争上游。三是完善考核方式。根据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性较强的特点,组建专业考核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制定本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有效解决考核中存在的业务难把握、评价不全面等问题,切实增强了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平性。

  四、抓实问题整改落实,维护事业单位监管权威

  一是对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建立事业单位监管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事业单位按期整改,制定整改计划,报送整改方案,并将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通过任城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开。二是扎实开展整改结果“回头看”工作。对前期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评估,强化事后监督检查。同时,将评估结果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以考核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履职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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