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包头市编办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包头市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本市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注重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进行了梳理,更新了抽查对象名录库,共收录抽查对象509个。同时,根据执法人员变化情况,更新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具体适用的抽查细则。结合去年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包头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的内容、比例、频次、程序、方式、责任等要素,实现抽查内容全覆盖,确保抽查工作可操作、可追溯、可考核。
三是明确抽查工作方式。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3名执法人员,按照3%的比例抽取了15家事业单位,对抽取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工作。核查采用听取法定代表人工作汇报、查阅材料、公示信息比对等形式进行。
四是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核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将抽查结果、整改要求、整改时限通知到问题单位及其举办单位,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同时,将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和整改情况通过“包头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