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编办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高点定位,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突出“三个意识”开启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新篇章。
一是突出强化规范意识,扎实开展2017年度年报公示。出台《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年报时间、流程、提交材料等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再对事业单位填写材料及附件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年度报告经举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后续监督,年报结束后,及时对公示情况开展“双随机”检查,查找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
二是突出激发创新意识,探索业务范围清单年报使用。淄博市编制、公布了所有事业单位法人业务范围清单,将事业单位提供的公益服务内容进一步条目化、具体化和标准化。今年,淄博市创新形式将业务范围清单使用纳入到事业单位年报公示中,突出事业单位年度履职情况,推动事业单位重点结合编制公布的业务范围清单逐条梳理业务事项在2017年的工作成果,形成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通过监管事业单位履职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升公益服务水平。
三是突出践行服务意识,全力保障年报工作顺利完成。探索“互联网+监管服务”新模式,整个年报工作均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进行。淄博市编办通过开通“事业单位监管服务QQ群”,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通过“淄博事业单位监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年报信息等方式,对事业单位在年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