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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聚集三个“关键环节” 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注重协同推进、改革模式、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四个方面,统筹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年底全部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一、抓好组织领导,注重健全机制。一是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全区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协调保障“三个到位”,实行重点管理,重点调度。成立了由区政府区长为组长,15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专责工作组。区委编办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财政、人社、审计、农牧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形成了多级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将改革方案制定、债权债务清理、资产处置、人员安置、档案交接等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落实到具体部门,改革过程中各成员相向而行,确保改革系统推进。

  二、坚持顶层设计,明确改革路径。一是开展实地调研。区委编办会同人社、农牧、财政部门,走访了解经营类事业单位情况,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谋划方案、积极沟通,弄清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二是按照权属清晰、风险控制、安全完整的原则,指导主管部门将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区审计部门对涉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全面掌握涉改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是注重改革整体性、协同性,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放到全区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工作中统筹谋划,努力实现经营类事业单位土地闲置资源激活变现、沉淀的编制资源转换、闲置的人力资源盘活。四是在深入征求农牧、财政、人社和涉改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先后提交区委编委、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聚焦风险防范,注重精准施策。一是围绕涉改单位经营状况、职工意愿、利益保障等方面,区委编办协调农牧、财政、人社、医保、国资等部门加强指导,认真研究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注重政策规范与风险防范。二是建立改革协调协商机制,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先由涉改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再由区委编办组织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专责工作组主要成单位进行协调解决。三是注重社会稳定。为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区委编办组织主管部门及改革成员单位对涉改经营类事业单位和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加强沟通协商,合理引导改革预期,密切关注舆情导向。深入细致的做好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努力解除干部职工的顾虑,使改革得到干部职工思想上的认同、感情上的理解、行动上的支持,为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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