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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五项举措继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分类工作基本完成以后,重庆市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是“亮”,亮出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重庆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于法有据、规范表述”的原则,采取“试点摸索方法,逐步全面推开”的方式,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职责任务进行重新完善,明确其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全市已有1.6万个事业单位重新完善了宗旨和职责任务,占总数的89%。其中,今年,市级对200余家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职责任务进行了完善,将按程序报批后公布。

  二是“转”,推动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坚持实行“一户一策”,逐个推动。根据中央要求,加快制定群团所属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重点推动市国资委所属经营类事业单位加快转企改革步伐。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48家经营类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

  三是“探”,探索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在坚持机构和编制“两个不突破”前提下,积极探索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有效途径。全面清理行政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不符合授权范围的实行清理划转或移交,同时加强管理,不再新设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过渡期内事业编制只减不增,用编严格实行“退二进一收一”。

  四是“控”,严格管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按照中央要求,严控事业单位的新增新设,不再新设行政类、经营类事业单位以及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确需新设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原则上采取“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合并设立、挂牌设立的方式。同时,坚持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严控、内部挖潜,加大编制结构调整力度,调剂出来的编制主要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编制需求。

  五是“试”,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按程序审定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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