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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规范标准化配置市属事业单位党工青妇专职干部职数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日,宁波市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市属事业单位党工青妇专职干部职数配备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首次对市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共青团书记或副书记、妇女组织主任或副主任等专职干部的设置条件及待遇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明确了党工青妇专职干部职数和工资待遇的审批程序问题,提高了市属事业单位党工青妇专职干部职数的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

  一是明确了专职干部配备标准。市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共青团书记或副书记、妇女组织主任或副主任比照不同在编在册人员数、党员人员数、共青团员人员数、妇女职工数的比例,综合考虑单位人数、事业单位性质、领导干部政治面貌等综合因素,分类分别规定可以设置的领导职数,使职数配备更符合实际需要,更具操作性,科学实现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

  二是明确了专职干部职数和待遇审批程序。规定符合设置专职干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向市编办提出使用职数申请,市编办负责核准;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核准的职数设置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并办理岗位认定及兑现工资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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