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青岛市编办按照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充分放权、社会参与”为工作主线,借势改革,放管结合,不断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一、改革驱动,试点工作扎实稳妥推进
一是科学界定适用范围。在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是通过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最终实现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最大化,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改革红利。事业单位形式多样,鉴于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特点,其更适于在投资主体多元、利益相关者较多、规模较大的单位运行,因此青岛市选择在卫生、教育、公共文化、科研院所等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试点,而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则未纳入试点范围。
二是借势改革统筹推进。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医药卫生、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领域改革全面深入推进,这些行业自身产生对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在需求。青岛市编办紧紧抓住这一重要契机,将试点工作与相关改革紧密结合,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积极性,借改革之势,顺改革之力,统筹推进。
三是点面结合示范带动。选择了具有行业典型代表性,对其他单位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作为试点,如卫生系统选择市中心医院作为试点,文化系统选择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等单位作为试点,科技系统选择院地合作科研机构作为试点等。青岛市中心医院是全市首家试点单位,为给全市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市编办和市卫计委在前期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青岛市中心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实施方案》,对医院试点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步骤、保障措施等一一进行明确,为医院构建以理事会为核心,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制衡的现代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做好制度设计。2014年12月,市中心医院理事会正式挂牌成立,市政府副市长栾新亲自为理事会揭牌。经过半年的运转,市中心医院的试点工作为全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有力的参考借鉴作用。今年,青岛山大齐鲁医院将运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医院建设,我们将积极跟进,探索建立该医院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政府、社会资本多方参与,专家团队具体运营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二、政策引领,试点工作框架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出台意见引领工作方向。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探索性创新工作,青岛市编办本着不等待、不观望、务实创新的态度,认真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充分吸收上海、广东、江苏等地经验做法,紧密结合青岛工作实际,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理事会的运行方式以及试点单位拥有的自主权等等,是全市试点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完善治理框架提供制度保障。将理事会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监督机构,理事长一般由主管部门选派担任,以便理事会跳出试点单位层次,以更高的站位,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更好的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和行业指导职责,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协调成本。理事会引入了服务对象和公众代表的参与,并与政府部门和举办单位、事业单位代表各占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单位的日常运行管理,其人员由理事会提名或任命。
三是建立组织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在试点工作中,作为全市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青岛市编办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找准定位,不包办、不代办、不越权,重点负责政策制定及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了由组织、人社、财政以及试点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不同行业试点工作主题鲜明,特色突出。
三、充分赋权,试点事业单位活力充分释放
一是赋予机构编制管理自主权。事业单位缺乏自主权、主体地位难以落实是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的最大障碍。试点过程中,青岛市充分放权,切实维护事业单位独立主体地位。试点单位可按照相关标准,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有关情况只需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满编、超编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启动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蓄水池”制度予以保障。
二是赋予人事管理自主权。推进试点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对于急需专业人才,经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试点单位可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公开招聘。在学校,取消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校长可自主选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由于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市中心医院目前已成功引进涉及10余个专业共计17名市、局级高层次人才,率先成立青岛市卫生系统首家院士专家工作站,聘任中科院院士于金明作为首位进站专家。去年,医院与青岛科大软件所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了我市卫生系统首个医疗信息化研究中心,为医院在“互联网+”环境下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赋予收入分配自主权。试点单位可结合自身特点,自主制定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以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市中心医院就将员工个人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紧密结合,按照考评结果自主发放员工绩效工资。
四是赋予财务管理自主权。试点单位经费按预算年初一次性下达,由事业单位按规定自主使用与核算。试点单位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如可自主采购有关设备或服务等。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学校可自主安排人员参加国内外教育考察、学习交流,自行组织基础设施修缮、设备购置、图书选购等。
四、多元监管,试点事业单位发展步入规范化轨道
一是建立多元化监管制度体系。青岛市编办始终坚持放管结合的原则,在全方位赋予事业单位自主权的同时,建立了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审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等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制约和监管,确保试点工作始终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前行,防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走样、变味。
二是创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对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是法人治理结构模式下,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监管的有效途径。青岛市将试点工作与省编办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将所有试点单位全部纳入考核,并将公益属性指标、社会评价指标、行业标准指标的权重进行增加,切实突出试点单位的公益属性,充分体现公众外部评价的重要性。如市中心医院以兼顾公平与效率为原则,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严控人均次费用、药品比例基础上,实现了门诊量、手术例数和出院人数连年大幅增长。
三是推行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将信用监管作为加强试点单位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出台了《青岛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被载入异常名录,并计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登记管理机关将同步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成员单位办理事业单位相关业务进行提醒和警示。
四是抓好法定代表人培训管理工作。各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单位的规范运行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2014年青岛市组织200余名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将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内容作为培训重点,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对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改革的热情。
五、抓住关键,推动试点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青岛市将按照全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将试点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对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进行科学定位。法人治理结构是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但并非一建就灵,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科学态度。对于多方出资的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自然需求,但当前功能定位更侧重于平衡和制约各方出资人利益,应加大对公益性的引导。而投资主体单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涉及利益相关者较多、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如公共文化、卫生、教育、就业服务机构,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等则应是引导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重点。
二是与各领域改革紧密结合,借改革之力抓好试点工作。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与各领域改革相结合,有助于借改革之力,实现试点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当前,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最难破除的障碍来源于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部门间的政策壁垒,在实际操作层面,要想消除阻力就必须深化改革、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当下,PPP模式的推广与应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都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改革也给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带来了新的思路。因此,要将这项工作与相关领域改革有机融合,在大的改革框架下统筹推进。
三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与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是有机统一的。在充分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才能保证事业单位的规范平稳运行。要搭建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平台,依托事业单位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强化对事业单位的部门联合监管。要推动事业单位监管由传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向社会化监管,多元共治的方向迈进。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积极、不配合,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不知所以、无从下手,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等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法人治理结构不了解、不理解造成的。要加强前瞻性研究,借助于各类媒体加大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意义、路径的宣传,为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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