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编办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着力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其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和激发市场活力“加速器”的积极作用,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完善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确保清单规范性。在全面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围绕发挥清单效用着力在动态调整管理上下功夫。凡因法律法规政策“立改废释”或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等情形导致清单变动的,及时提请市政府公布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事宜,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相应完善本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更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内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同时坚持将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和清单调整工作作为专项督查、暗访调查的必查内容,全力推动部门(单位)依“单”履职、照“单”尽责。2018年至今,该市先后4次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共计取消20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1项证明事项、下放12项、调整252项、承接962项。
二是创新开展“市县同权”改革,推进审批扁平化。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原则,在省内创新开展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3种方式,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不含上级部门委托行使的)全部下放至各县(市、区)、功能区,确保市县两级具有同等权限的受理权、办理权,形成全市一体化、扁平化行政审批体制。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县级审批业务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约束指标总量调控超量“叫停”、随机抽查监管、网络智能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审批、缴费一处办理和网上办事,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后,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三个“只减不增”。
三是全域组建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实现审管双分离。围绕革除“以审代管”“重审轻管”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全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试点先行、市级跟进、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在系统总结济宁任城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市县两级审批机构组建、编制调整、人员转隶、事项划转等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制约协调的审管联动机制和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审批、监管工作有痕联动、无缝衔接。同时,结合市县党政机构改革,将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明确为政府工作部门,并于去年12月底前全部挂牌运行,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家受理、一次审查、一章审批”,形成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新体系。(毛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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