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编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确认工作。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清单确认责任制,强调各职能部门是权责清单补充、确认的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权责清单补充、确认工作。乌兰察布市编办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以自治区编办发布的《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为依据,认真补充、确认、完善本单位所涉及的权责清单内容。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在权责清单确认工作中,乌兰察布市编办高度重视部门联动,与职能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协作机制,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标准,市编办与职能部门通过现场座谈、电话答询、网络反馈等方式进行多轮次沟通。对职权项目繁杂的部门现场邀约、反复协商,准确掌握各部门补充、确认清单的进度,确保权责清单确认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严把工作质量。为坚持“依法定责,权责一致”的原则,乌兰察布市编办对各部门的权责清单确认工作提出具体规范性要求,形成了标准统一、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同时对各部门已确认的权责清单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比对、梳理、规范,确保权责清单确认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目前,乌兰察布市编办已完成市本级权责清单确认工作,已移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待审查完成后向社会公布。上一篇: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四个推进”全力助推政务服务模式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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