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督促部门依规、依单履职尽责,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编办聚焦监管主体、监管方式和监管成效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前谋划、创新思路、完善措施、多点发力,为全面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一是规范权责清单,厘清监管边界。权责清单是规范部门职责权限的重要基础,也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职责边界的重要依据。一方面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重新修订后,各部门结合机构撤并和职能调整,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编制完成了区级权责清单,细化区直部门主要职责和层级事权关系,进一步厘清各部门权责边界。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省市新增、下放、取消、变更、合并的权责事项及时督导认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沟通,确保权责清单落地落实,积极构建起了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良性权责运行体系。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推动依单履职。流程优化、再造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区委编办深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工作,通过与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座谈、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掌握部门履职情况,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将“三定”规定、权责清单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并根据清单内容,分解工作目标,制定任务明细表,绘制工作流程图,实现了流程精简、优化、再造,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开展跟踪问效,确保履职到位。责任监管是保障制度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区委编办紧密结合区直部门年度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清单落实跟踪问效监督管理体系。2019年底,组织开展跟踪问效监督检查,重点对职能履行情况、权责清单规范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评估,通过做细做实部门自评、实地评估、延伸评估等工作,狠抓问题反馈和整改落实,综合利用考核结果并作为部门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倒逼机关职能运行提升效能,释放了机关职能运行效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