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委编办紧密结合机构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通过职责调整优化、职能运行规范和行政效能提升“三步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组建专门机构,扎好优化营商环境“马步”
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在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同时,结合东港区实际,因地制宜设置专门机构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组建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区发展改革局代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服务全区重要项目落地和推进;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争先进位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作为长期保留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建立6条工作推进线,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优化营商环境找准方向路径;设立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完善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贴身服务全区重点项目,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代办服务;深化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工作,设立涛雒镇招商服务中心作为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乡镇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
二、编制两张清单,踢好规范职能运行“正步”
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对照部门“三定”规定,逐一明确责任主体、追责情形和依据等,推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省、市、县“三级四同”,共梳理公布34个部门的权责事项4707项,进一步厘清了部门间职责权限,规范部门依法行政。编制《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以市级清单为基础,结合区情实情,着眼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合事项内容,确定73项规范“属地管理”事项,并制作出73张事项“流程图”,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为推动区级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构建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印发《东港区区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拟定《机关部门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指标》,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结果导向,成立专项评估工作小组,梳理出职责交叉事项无人认领、监管执法领域界限不清等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并发文明确相关职责划分,进一步压实职责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推动形成服务更高效、责任更强化的工作风气。
三、提升行政效能,走好服务群众企业“健步”
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证照一窗联办”、重点项目“快速审批绿色专窗服务”“特色楼宇专属服务”和“民宿项目一链办理”等创新举措,努力实现为民服务“更进一步”。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响应平台,赋予镇街道对辖区需区级职能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打通上下联动工作渠道。持续推进“流程再造”和“一次办好”改革,坚持“花费最短时间,履行最简手续,达到最佳效果”的原则,简化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程序,细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类别,优化注销登记条件,推行简易注销登记,简化税务注销登记,社保、医保转移接续和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过户登记等关键办理环节手续,主动跟踪督导、贴心细致服务,有效解决“注销登记难”的问题;推行政务服务“三级联动”贴心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梳理确定区镇村三级帮办(代办)事项300余项,建设全区三级联动帮办(代办)员队伍1086人,开展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一窗式”“一门全办”标准化建设,真正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真正做企业和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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