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对全市“放管服”改革的督导检查,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政府召开“放管服”改革约谈会,针对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间4次“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和暗访情况,集中约谈排名靠后的部分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会议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将其明确为“书记工程”,全方位强化领导力量。近期,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更名为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这充分展示了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放管服”改革攻坚战的坚强决心。
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抓、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卡点问题,真正把各项工作学懂、弄通、研究透。二要抓好问题整改。被约谈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以“不放过”精神和“不贰过”的态度,对照问题清单,拿出整改措施、列出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员,抓紧进行整改落实。市“放管服”改革指挥部将根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要深刻反思、认真剖析、举一反三,把“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全部列出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三要严格定期通报。市“放管服”改革指挥部建立“放管服”督查考核量化赋分及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考核,排名和督查将作为抓落实的常态化手段,持续加压、强力推进。四要持续严肃问责。根据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排名情况,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对在季度督查中存在问题较多,以及对破坏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不力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将按照《济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问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
会上,被约谈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全面认领问题清单,深刻反思工作不足,全面查摆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的深层次缺陷,拉出问题清单,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改革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推出一批创新便民、务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改革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