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永川区聚焦改革重点,通过整合执法职能、完善机构设置、优化编制资源、健全执法机制等4项举措,切实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为永川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整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能。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整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二是完善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将永川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支队更名为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应急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合理划分区应急局内设机构和执法队伍的权限。区应急局内设机构主要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行政检查职能。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法支队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职能。区应急局内设机构和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法支队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将执法支队综合保障、后勤服务、财务人事交由主管部门统筹,合理设置内设机构。
三是优化配置应急执法队伍编制资源。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统筹配置核定执法机构编制、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严格准入门槛,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四是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强化基层属地管理,清理行政处罚条款,依法委托镇街、园区执法。执法支队与23个镇街、各园区签订执法委托书,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建立镇街、园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业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协调配合和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按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安全生产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和“双随机”抽查,严格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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