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宁夏银川市综合执法改革突出“四新”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去年以来,着眼于从源头上解决多头多层执法、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扰民等问题,宁夏银川市编办创新谋划,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市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沉、人员编制下沉、执法力量下沉,逐步实现市与辖区“一级执法”、“一件事项由一支执法队伍管”、“一支执法队伍可管多类事”。

  (一)蹄疾步稳,执法事项划转有新思路。按照“先清后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原则,总体谋划大改(市域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行启动小改(深化城市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对市级28个部门的2158项执法事项分三步,渐次有序推进城市领域、市域综合执法、系统领域改革。其中:第一步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住建、规划、城管等8个部门45个领域503项行政执法权;第二步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发改、交通、体旅、国土、地震等9个部门30个领域的242项行政执法权;第三步开展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改革,涉及环保局、安监局、人社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文广局共20个部门1414项行政执法权。

  (二)整合资源,执法机构设置有新举措。目前,市本级2518项执法事项分散在28个部门的55个内设科室、36个事业单位,分三步将上述执法机构整合成一支执法队伍,其中第一步整合的机构涉及住建、城管、规划等8个部门的13个执法机构。考虑银川实际,结合自治区改革试点要求,创新机构设置,决定在市城市管理局基础上,更名组建“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辖区在原XX区城市管理局基础上,更名组建“XX区综合执法局”。成立乡镇(街道)的“XX综合执法中队”,为辖区综合执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受辖区综合执法局领导,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

  (三)编制下沉,充实基层执法有新动作。按照“人随事调”原则,将市、区、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中相应执法人员连人带编划转至综合执法机构。为破解“基层看的见管不着”、“人浮于机关”、“执法一线无人”的难题,真正实现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执法一线,市政府决定在人员编制调整上,市与辖区综合执法机构按“三七”比例调配人员编制,将70%的编制资源下沉辖区;市(辖区)综合执法(监督)局按“二八”比例配置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将80%的编制配到基层执法一线。

  (四)程序严谨,执法人员调整有新方法。为确保精干力量划转到综合执法监督局,严格按照摸底调研、部门上报、联合审查、考试、考察、专题研究等程序,进行执法人员划转。在基本摸清执法人员数量、身份、有无执法证等情况基础上,组织、编办、人社和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银川市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批改革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事项划转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