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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五强化”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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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严格按照省市改革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改革管理体制、破除部门壁垒为目标,创新思维,统筹谋划,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改革工作任务。及时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统筹推进工作,同时要求各改革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联络员,建立改革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上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分头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二是强化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改革底数。下发通知,对各部门(单位)执法机构、人员装备及执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逐项梳理县级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权限。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研组,深入我县水利、农业、城管、文体等单位进行调研,当面听取单位主要领导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实际执法中存在问题及部门单位执法改革意向。

  三是强化反复论证,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改革方案雏形,多轮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对改革相关问题进行反复深入研究,在各单位对改革方案盖章确认后,按照程序提交各级会议研究审议,最终拟定了《邹平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四是强化重心下移,建立基层执法平台。有效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镇街基础作用和管辖优势,在各镇街建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切实加强了一线执法力量。同时按照“相对集中、重心下移、城乡覆盖”的要求,逐步在各镇街筹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执法力量。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构筑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协同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管理与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专业领域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力量机动调剂、优势互补,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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