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坚持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有效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制度引领,打造权责明确行政执法新体系
按照权责清单“三级四同”要求,重新理顺认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事项1028项,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综合执法事项配套细则,明确执法依据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为科学执法提供了理论基础。重新修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明确机构权限,细化科室职能,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信息网络化联系和协作会议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办事流程,及时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能力。动态调整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新增2项“乡呼县应”事项后清单共计53项,其中执法事项21项,一一细化事项说明书,逐项明确工作职责、责任科室、联系电话等内容,细分县职能部门和镇街具体工作职责,健全县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全面架起“乡呼县应”保障网。
二、理顺执法队伍,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协调顺畅综合执法新机制
为破解体制不顺、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中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中队,分别派驻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派驻中队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日常考核、执法活动安排以被派驻单位管理为主,执法队伍负责人任免前听取被派驻单位的意见,有效加强了队伍人员管理力度,理顺了执法队伍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过程中,互相通报、共享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包含执法工作依据、有关行政决定、统计分析数据、自由裁量标准、执法工作流程等。综合执法信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实现信息共享:线上,依托全县政务服务大平台,通过“互联网+执法信息”的形式,让执法信息在部门间“跑路”;线下,通过部门之间抄告、移送、移交等形式,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有无”。
三、推进执法下沉,凝聚执法合力,创新“村居吹哨、部门报到”执法新模式
镇街创新“村居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模式,以综治信息平台为基础,以农村网格员为依托,形成了覆盖全镇、辐射到村、精准到户的“线上+线下”村级巡查网络。平邑街道自主研发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配套手机APP,将63个村居(社区)逐一按空间划分为5—7个单元网格,共划分358个网格,每个单元网格由1名村居(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网格长,1名街道工作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人人都是网格员,共同开展日常巡查、网格管理等工作,目前通过APP注册用户66000余人。通过选优配强工作区、村级主官,夯实巡查网络的责任主体,通过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不断加强基层网格员在违法行为识别、违法信息取证、有效信息上报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保障了“哨声”的全面覆盖和高效精准。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具有执法职能和权限的资源力量,形成“大综合”执法,确保村居“哨声”一响,无论涉及哪一类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力量都能够联动就位、下沉到位、相互补位,实现辖区范围内违法行为查处的快速响应、快速出击、快速处置,切实解决基层执法“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全面降低执法成本、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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