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入推进、改革政策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类别划分的基础上,进入到稳步推进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实质性改革阶段。
2015年底至今,经自治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议,自治区陆续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等改革配套文件。出台上述细化配套政策文件,是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改革政策即将全面实施的大背景下,自治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改革阶段性目标要求,加快推动改革任务落实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上述涉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11个配套文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参照了中央层面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同时,根据国家新出台的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借鉴其他省区市做法,对重点内容进行了完善。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认真落实上述改革配套文件,促进自治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李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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