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成效,山东省聊城市委编办通过“三个结合”,建立系统、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新”与“旧”相结合,保证事项全面客观
将检查常规历史问题与检查改革新出现问题相结合。通过梳理往年监督检查的常规事项,比如“内设机构调整及设置情况”“科室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转移和下放的职责移交情况”等,将这些基础性强、普适性高的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规定动作”,确保“三定”规定严格落实到位,降低不必要问题的发生率。同时,考虑到机构改革的大背景,由于这次机构改革力度大、涉及范围广、职责划转多,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包括有些职责因各种原因划转不彻底或者运转不流畅的问题,比如“部分审批权的划转”;个别部门之间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职能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交叉和空白的问题,比如“审批与执法的边界”“监管与执法的边界”等;部门内部出现分工不明确、工作流程不清晰的问题。在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着重将过去出现的常规性问题与机构改革出现的新问题相结合,既关注对旧问题的再追踪、再剖析,也注重对新问题的新认识、新思考,力求监督检查工作能够全面覆盖机构编制管理的全部事项,促使监督检查工作能够与时俱进、落地生根。
二、“面”与“点”相结合,确保检查整体覆盖
将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对市直机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要求各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同步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撰写“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由单位审核盖章,上报市委编办备案。通过单位自查全覆盖的模式,摸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现实状况和面临的问题,全面掌握各个系统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掌握共性问题,剖析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针对问题总量较多的单位、高频问题涉及的单位以及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以“严对标、深剖析、重整改”为原则,根据自查出现的问题,要求单位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寻差距、找不足。市委编办针对重点单位进行不定期实地检查,逐个剖析,力求加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集”与“散”相结合,推动督查长效落实
将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以各单位自查自纠为基础,以组建推进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专班为契机,以开展不定期实地抽查为抓手,集中检查各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与相关科室共同调研,集中力量发现问题。同时,补充完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台账,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将监督检查“回头看”长效工作与巡视巡察、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和日常绩效管理相结合,既要确保日常督查到位,又要注重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监督检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