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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经验做法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今年以来,江西宜春市坚持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一招,奋力推动改革攻坚,主动回应群众期待,从2017年12月29日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到2018年7月6日正式启动运行,29枚部门审批专用章被封存,进入了“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新时代,力促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升,便民服务再升级。

  一、模式重构,权力集约化

  打破过去审批分散化、碎片化的局面,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基础上组建市行政审批局,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将分散在33个部门的481项行政许可及与审批密切相关联的事项集中至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其中直接划转189项、集中划入215项、整建制入驻77项。进厅事项较改革前的383项更加齐全,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由原来的260名精减至48名。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划转事项采取“一事项、一协议”的方法,由市行政审批局、22个涉改单位与市编办三方就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流程、法律责任等内容签订移交协议书,科学合理界定各自职权和责任,再造权力结构,消除“权责交叉”、“多头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让办事窗口不再成为“收发室”。

  二、化学融合,流程简约化

  严格落实“两个80%”下放审批权限的要求,即:80%的直接划转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审批处室,由各审批处室负责人直接审批;80%的集中划入事项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由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完成审批。对市本级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直接划转事项审批环节140个,实现了办理时限减少1093天,在精减办理时限67%的基础上,再精减49%;157项实现由审批处长完成审批,直接办结率达91.3%。梳理“一次办好”事项662项、“一次不跑”不见面审批事项165项。在市场准入领域,将企业注册开办环节精简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开办时间由原来的平均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在投资建设领域,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联审联办举措,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28个工作日压缩到107个工作日,比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的120个工作日减少了13个工作日,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力争两大重点领域在2020年6月底前实现“450”工作目标。

  三、阳光透明,审批标准化

  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对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统一规范。全面厘清并规范所有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期限、收费、中介服务”等要素,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彻底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兜底条款、附加条款,编制了政务服务标准化手册和窗口办事指南3000余份,并在宜春政务服务网发布,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清晰指引,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完善了“容缺后补”、现场勘查监督管理等20项审批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规费“一单清”收费规定,做到无减免依据且无政府抄告单的一律不予减免。同时,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式”综合受理要求,对行政审批局的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岗位设置进行了优化布局,科学规划了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建设工程、交通农林水和社会事务五个“一窗”,重新划分定位前后台功能,倒逼窗口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一岗多能、一人多专”,规范了窗口审批行为,做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以标准化促进审批规范化。

  四、一门办理,服务便捷化

  加快推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在市“科技之窗”腾出空间,重新装修搭建了市民中心,将市本级的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归集到市民中心办理,改变了办事群众“多头跑、满城跑”的局面。同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由市政府投资500万元建成市本级智能化政务服务大厅,配备了大厅导办员,并设立EMS免费邮递专窗,梳理70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智能化大厅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取号机等硬件读取身份证信息直接输入网上审批系统,解决了办事群众重复填报身份信息堵点问题,实现了“一次办好”与“不见面审批”的有机结合。目前,新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已列为全市2018年民生工程项目库,将进一步加强市民之家服务属性,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全方位实现智能化,真正实现“进一幢楼,推一扇门,办所有事”的目标。

  五、部门联动,监管协同化审批局专注于“审批”,职能部门专注于“监管”,建立“审管联动”机制,一是搭建“审管互动”平台,在市行政审批局和监管部门分别设立操作终端,设立“信息员”,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审批办理情况,确保市行政审批局及时与监管部门交流审批相关信息,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二是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有力解决了审批权力运行过程中监督与制约缺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管,搭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着力解决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不统一、缺乏制度化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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