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近日,河南平顶山市出台《平顶山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该市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优先、规范执法、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奠定扎实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改革任务。为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专门成立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行使改革的宏观决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职能,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公安、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统筹推进改革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要在时间节点内完成职能整合、职责明晰、职权下放,实现综合执法、机构优化设置和管理体制理顺等工作。
二、强化职能转变,推进综合执法。《方案》明确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本次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框定管理职责、建立大部门制、推进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城市管理涉及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职责,而现行体制内,这些职责分散在住建、规划、房产、环保、公安、水利、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职责整合是一个方面,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执法职权的整合,涉及到上述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统一由新组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从原主管部门剥离,与此同时,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职能。
三、强化调查研究,完善机构设置。在前期深入城管、环卫、住建、交通等单位调研摸底的基础上,近期,市里又专门组织力量到安阳、洛阳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为科学合理设置机构筑牢基础。《方案》结合该市实际明确了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向,同时还对市辖区、市辖县(市)机构设置、管辖权限、监督考核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四、强化司法保障,建立衔接机制。为确保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平顶山市建立城管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检察机关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席协作制度,对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处理。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城市综合执法的诉讼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觉得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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