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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强化“四个统筹”力促优化协同高效落实到位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优化协同高效是机构改革设计体系的原则,也是推进改革,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原则。山东省滨州市通过统筹党的领导、新形势新任务、职责分工、日常管理等方式,全力确保机构改革工作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落实到位。

  一是统筹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在各领域各方面的全面领导,市县对应新组建和调整优化财经、军民融合、海洋发展等104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理顺组织、统战等党委部门协调管理职能24项。统筹市级党政机构设置,将8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相关部门,单独设置秘书科或在相关业务科室加挂牌子,加强统筹协调。

  二是统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群众、企业新需求,对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方面的133项职责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

  三是统筹部门间职责分工。对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等涉及21个部门的83项职责事项,分别在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职责边界和主次责任,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效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是统筹改革与日常管理。对划入的职责和机构,与部门原有职责和机构做好统筹,加大整合优化力度,突出主责主业,职能相近的全部予以归并。市级党政部门内设机构减少66个,科级领导职数减少33个。将部门职责调整与权责清单管理搞好衔接,推动依法履职。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将市级25支执法队伍整合为13支,县级由52支整合为43支,切实发挥好改革助推管理提升的有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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