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宁波市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9月底市本级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全部挂牌,10月24日至10月31日,宁波市各区县(市)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部挂牌成立,实现了全市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执法力量整合到位。
一、抓组织领导,着力在“谋”字上下功夫。一是坚持工作“早谋划”。由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迅速组建改革工作专班,明确改革实施方案制定阶段的责任分工,围绕中央和省的相关精神,会同涉改部门反复对接协商、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月11日正式印发。二是坚持工作“全谋划”。明确涉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次改革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联合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进一步细化分工,对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体制机制、机构设置、编制配备、改革口径、配套保障等进行统筹谋划,现已全面完成办公用房调配、印章启用、资产处置等后续保障工作。三是坚持工作“有节点”。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传达改革推进情况和下步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市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实施计划》,明确机构挂牌、人员转隶、新“三定”落实等重点任务的时间节点,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力保障改革任务按时按点按质完成。
二、抓精准高效,着力在“盯”字上下功夫。一是紧盯改革目标。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明确“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三大任务,按照宜快不宜慢、积极稳妥有序的改革思路,明确改革实施方案制定阶段的责任分工,紧锣密鼓予以推进。二是紧盯“三定”关键环节。遵循“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将机构编制框架制定作为此次改革的“先手棋”,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论证和模拟,在反复匡算基础上,提前确定各执法队的机构编制框架,有机整合现有职能和划入职能。三是紧盯整合执法力量、执法重心下移等重难点问题。大力撤并整合原分散在主管部门各下设机构中的执法力量,如市场监管领域整合原市场监管、质监、物价、商务等执法力量,有效落实各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部署要求。并在明确各区县市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设2-4个具体执法机构的基础上,要求各领域综合执法队的工作力量要尽可能用于一线执法,最大程度实现执法中心下移,关口前置。
三、抓推进实施,着力在“促”字上下功夫。一是指导协调,力促改革平稳有序。对市及各区县(市)涉改单位的机构编制和职责履行情况作了梳理分析,摸清机构、职能、编制和职数“四大底数”;多次召开业务研讨会、政策答疑会,及时收集各区县(市)在推进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在深入研究、反复协调的基础上,向上主动请示向下及时答复,就执法机构设置模式、执法事项划转、属地化管理、实名制管理等具体细节进行明确,统一政策口径,力促改革政策尽快落地落实。二是督导检查,严明纪律规矩。成立督导工作专班,开展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回头看”督导,重点对区县(市)、市直涉改部门执法队伍转隶组建、“三定”制定、部门履职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滞后及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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