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召开以后,宁夏编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及编委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结合该区实际,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党委、政府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积极探索推进改革,努力构建城乡统筹、集约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摸清有关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市、县(区)进行调研,召开由市、县(区)编制、法制、综治、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目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印发了《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情况统计表》,重点对市辖区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赴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进行调研考察,认真学习两市先进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推进改革夯实了基础。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明确突破重点。在认真总结宁夏城市管理执法、街道综合执法、委托乡镇开展执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区行政区划少、规模小的实际,以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坚持与行业综合执法改革相统筹,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相衔接,自治区和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拟在集中城市管理处罚权的同时,按照“能划则划、应划尽划”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交由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进一步强化属地执法责任,推进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执法。
三是合理吸收建议,拟定改革意见。根据前期调研和确定的改革重点,在反复推敲、酝酿的基础上,形成了该区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意见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切实符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先后两次召集区直有关部门和市、区政府召开座谈会,反复听取、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目前,正在按程序提请党委、政府研究审议。待《意见》审定后,提请政府适时召开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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