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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果凸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16年初以来,内蒙古通辽市编办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在试点的旗县和苏木乡镇层面初步解决了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门多头执法问题。通过整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相关执法权限,在体制上基本解决了执法队伍膨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将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分离出去后,职能部门有了更多的时间集中精力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工作。

  二是基层监管缺失问题。通过集中综合执法权,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监管末梢的反应能力,有效解决了苏木乡镇、嘎查村执法中存在的监管执法真空等问题。同时,依托现有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日常管理全方位覆盖、全时段监控,管理逐步向精细化转变。

  三是资源效益不足问题。通过压缩执法队伍数量、整合执法资源,旗县本级压缩70%执法队伍数量,乡镇仅保留一支执法队伍管全部,不仅加强了工作的规范管理,也有效解决了因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带来的问题。

  四是执法效率不高问题。通过集中执法力量,执法水平和效率显著提高,一些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同时,通过整合执法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部门协调难的问题。

  五是部门权力滥用问题。通过适当分割权力,把处罚权从职能部门分离出来,实现许可、执法、监督相分离,打破了部门之间原有的利益格局,使职能部门和综合执法局之间形成一种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的机制,有效预防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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