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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平市编办“三举措”切实做好撤县设市推进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18年7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后,民政部以民函〔2018〕105号文批复山东省,同意撤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以原邹平县行政区域设立县级邹平市。10月26日,邹平市正式挂牌成立,开启了邹平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邹平市编办将以撤县设市为契机,从部门实际出发,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撤县设市推进工作。

  一是严肃纪律,持续做好严控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规定,一方面严控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总量,不得突破撤县设市前基数;另一方面用编进人严格控制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计划内进行,切实加强源头把控,确保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二是优化服务,做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换证工作。严格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精神,印发了《关于撤县设市后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换证的填写事项、工作流程、上传附件、证书换领、印章收缴、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做到限时办结、一次办好。

  三是深化改革,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刘家义书记来邹平调研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党政机构改革、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发挥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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