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委编办深入贯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通过注重三类评估、强化跟踪问效、加强部门联动三点发力,以多层次监督检查矩阵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效能。
一、注重三类评估,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科学规范。一是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主要对于重点领域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和情况复杂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开展评估。一方面由业务科室结合部门职责、实名制系统等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另一方面通过实地评估摸清部门运转状况,对其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从而对其申请提出审核审批意见。二是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结合机构改革实际,第一批选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个涉及职责整合的部门作为评估对象。评估中重点对部门内职责履行、部门间职责配合、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了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做好实时跟踪。三是开展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三定”规定、相关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印发一年以上的,由编办对部门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开展评估。围绕人员、机构、编制、履职等方面,按照部门自评、社会评估、实地评估等程序进行评估,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人员座谈、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机构编制使用的效益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二、强化跟踪问效,力促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落实落地。一是明确问效对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机构编制管理重点任务,以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领域事项落实为工作重点,梳理一年以来编委、编办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从中筛选出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个部门涉及的11个机构编制事项作为跟踪问效对象,实施精准问效。二是创新工作手段,采取“4+3”问效模式,即将跟踪问效内容分为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和变更4大类,并细化问效指标28项,进一步提升跟踪问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问效方法上采取系统预查、单位自查、实地检查3个步骤,查看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掌握被评估部门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查看部门自查报告初步了解被评估部门跟踪问效事项执行情况,最后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的方式对部门被跟踪问效事项执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一方面在问效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薄弱环节,确需调整优化的,由机构编制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进行优化调整;另一方面将在问效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进行实时督导,销号管理。
三、加强部门联动,务求监督合力发挥高效。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县委督查、组织、审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结合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全面发挥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一是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监督负责人和联络员,做到每周沟通,每月汇总,即每月将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以文件形式进行反馈。二是共享机构编制问题监督清单。根据县域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实际情况,制作机构编制问题监督清单,重点涉及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执行情况、事业单位改革落实情况、权责清单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等,并通过联络群将清单及时共享。三是积极参与巡查工作。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查工作范围,派专人参加巡查工作,重点对部门机构职能设置、机构运行情况、干部任免备案情况以及借用抽调及编外用工情况等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进行巡查,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