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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编办推进基层一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一线、服务点在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编办以“三个执法重心下移”同步实施,将综合行政执法重心放在基层政府,由“看得见、管不着”向“管到底、管到位”转变,有效地缓解了基层执法主体地位缺失和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一是下移执法机构。对在基层发生频率高、执法监管结合紧密、需要较强专业技术进行支撑的涉改领域,采取下移执法机构的方式开展综合执法。在市场监管领域,市本级市场监管部门一般不再承担直接执法职能,主要负责跨地区重大案件的查办及对旗县区执法工作的指导,将80%以上的力量下沉到基层,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实现网格化、全程化、立体化监管。改革前,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不设执法机构,改革后,基层综合执法机构实现“零突破”和“全覆盖”。改革不仅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执法全领域全覆盖,并实现了执法机构下沉的改革目标。

  二是下沉执法力量。对执法事项主要发生在基层、专业技术要求适宜、执法部门力量相对薄弱的涉改领域,通过条块结合,整合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统筹能力,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三是下放执法权限。对与基层管理关系密切、现有力量和能力能够有效承接、适宜由基层政府实施的执法事项,采取委托授权直接下放的方式,统一由基层政府开展区域性综合执法。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普遍以城镇管理综合执法为主体,专业执法为补充,形成集巡查发现、指令督办、协调联动、考核评价功能“四位一体”的大综合执法平台,使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执法权限切实下放到了基层,体现了综合行政执法的人性化和亲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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