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落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多措并举,注重在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上发力,稳步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等五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注重规划,统筹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规划,整体设计,注重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相配合,确保联动稳步推进。同时,依据现有实名系统台账,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执法队伍机构、规格、编制和人员再次进行全面梳理、甄别,为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奠定基础。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财物随职能走”原则,有序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步划转涉及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相应划转执法人员及其编制并锁定编制数,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以及工作无缝衔接。
二是整合职责,优化配置。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大五大领域执法职能的归并和整合,大幅度减少执法队伍种类,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五大转变”,即执法系统从条块分割向统筹整合转变、执法行为从多头执法向联合执法转变、执法路径从多轨并行向综合直达转变、执法监管从内循环向全循环转变、执法队伍从碎片化向领域化转变。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整合了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的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组建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在文化市场领域,将中心城区的文化市场领域相关执法职能交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行使,统一实行以市级为主的执法体制,有效减少执法层级,避免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分散执法。
三是重心下移,做强基层。按照理顺关系、分级赋权、机构重建的思路,综合考虑职责任务、专业属性、人员力量等因素,推动执法层级和执法重心下移。在执法力量配置上,坚持机关瘦身“做减法”和基层强身“做加法”同步,合理配置行政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切实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体系,让执法工作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体系“头重脚轻”、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有效避免了执法“真空”并消除了执法“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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