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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以点带面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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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遂宁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下沉执法重心,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常态化,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资源“整合”,提升基层执法执行力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选取百镇建设试点镇安居区三家镇、拦江镇作为试点,整合资源组建队伍,强化资源统筹、执法执行,推动基层执法由“多头分散”向“集中统一”转变。

  “队办合一”建队伍。聚焦基层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交叉的突出问题,全面整合乡镇现有执法职责,以及市场监管、畜牧兽医、自然资源和规划等3个领域的县级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一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有效集成执法资源、集中执法主体,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统分结合”强力量。赋予乡镇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将县级职能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执法人员交由乡镇统筹,结合各乡镇管辖幅度、人口规模等实际,分类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人数,允许乡镇通过购买服务强化执法辅助工作保障,切实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确保基层有人执法、问题基层解决。

  “扁平管理”重统筹。聚焦基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突出问题,在乡镇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专职副大队长1名,分别由副镇长(兼任派出所所长)、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强化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挥调度,进一步推进基层执法资源整合、压缩执法“半径”,切实强化执法执行、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治理效能。

  二、权限“集合”,扩大基层执法覆盖面

  坚持应放尽放、应纳尽纳,将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乡镇亟需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下沉乡镇,推进日常执法重心下移,推动基层执法由“看得见管不了”向“看得见管得了”转变。

  “下放”权限。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乡镇赋权指导清单,全面梳理乡镇规划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和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涉及的执法事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农田保护、农产品安全、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下放至乡镇,编制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委托”权限。出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首批委托事项目录》,在集中多方面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的形式,将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6个领域78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执法事项委托乡镇行使,解决了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因执法主体缺失、县级执法力量够不着而形成的执法真空等问题。

  “延伸”权限。出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首批延伸事项目录》,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2个领域766项行政处罚权延伸至乡镇,进一步明确相关县级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以及日常巡查、协助调查取证等事务,具体执法工作以派驻机构为主,切实厘清乡镇和派驻机构的职责边界。

  三、管理“聚合”,强化基层执法主动权

  坚持规范提质、创新增效,建立完善派驻机构管理机制,探索经费管理、日常考核、执法监督新途径,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效能,推动基层执法由“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

  经费“下沉”。强化执法工作经费保障,落实试点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财政预算,统一设置服务大厅、购置执法装备,设立咨询热线和举报投诉电话,全面保障执法工作运行及能力建设。创新派驻机构经费保障方式,将派驻机构人员的公用经费、工作经费安排到乡镇直接管理,探索将年终绩效考核奖金交由乡镇发放,切实强化乡镇“管”的主动权。

  考核“下沉”。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拟制《县级职能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各领域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双重管理制度,明确县级职能部门的人员编制、业务领导等职责,赋予乡镇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任免建议等权力,强化执法协同,充分发挥“派”的专业优势、提升“驻”的工作效能。

  监督“下沉”。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一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执法标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纳入“码上监督”,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出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责情形、责任划分、追责方式、追责程序等内容,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增强执法公信力。

  四、机制“融合”,构建基层执法新常态

  坚持建章立制、齐抓共管,充分整合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等资源,建立完善片区网格、信息共享、联勤联动机制,推动基层执法由“单打独斗”向“常态长效”转变。

  定格定责。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网格管理机制、响应机制,充分依托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力量,建立执法人员、片区(村)、网格员“1+1+N”网格防控制度,明确违法线索信息反馈、快速响应、宣传引导等职责,进一步强化统一指挥、实时监督、快速处置,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域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乡镇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共享共治。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将视频监控信息资源与“雪亮”工程、综合治理等平台对接,推进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督,实现执法监管更加高效便捷。建立图传系统、外勤助手视频传输留痕系统,将电子数据证据与传统人证、物证有机结合,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智慧化。

  联勤联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联合、联动、联勤机制,印发《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构建高效联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完善“大联勤”机制,建立覆盖各领域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联勤”向“勤联”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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