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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编办四项措施深入开展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按照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针对提出的相关问题,吉林长春市编办为落实好整改任务,进一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对人员落编工作标准、审核程序进行了梳理,对目前人员编制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对照整改问题清单,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各部门、单位用编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人员编制的使用计划必须按照自身编制空余和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需要,经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制定并在本部门(单位)公示后,以部门正式文件报编制部门审批。编制部门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职责、岗位要求、空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报请编制部门审核同意。

  二是建立完善编制使用审核程序。制定并印发了《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审核程序》,进一步规范人员编制审核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效控制风险。

  三是进一步加强退编减员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退编减员情况抽查,坚持清理不合理占编工作常态化,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办理退编减员超过二个月的,通过暂停办理该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业务或收回被不合理占用的编制等措施进行惩戒。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教育。通过门户网站和机构编制工作群公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管理的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使各部门、单位能够了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风险警示教育,增强部门、单位对人员编制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杜绝编制管理违规违纪的问题。(朱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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