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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稳步推进州直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新疆伊犁州编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和改革需要,统筹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州直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摸清底数,制定改革方案。对照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分析,召集各部门对每项职能涉及部门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对职责和编制进行摸排统计,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权限进行了梳理,彻底摸清了全州城市管理各项“底数”。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同伊犁州住建局、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伊犁州直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节点、具体要求及责任单位,并将伊宁市确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试点城市,将奎屯市及霍尔果斯市确定为伊犁州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均要求在6月30日之前完成。

  抓住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安排,该办紧紧围绕整合机构设置、优化执法力量及制定权责清单等重点环节,把研究解决问题贯穿职权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始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调配机构和人员编制,实行内部挖潜。在不增加人员编制总量的基础上,整合职责和队伍,减少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能,实现职责体系和机构设置相统一,经费、人员和事权相适应,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攻坚克难,突出改革实效。针对如何在职能整合范围上既能保持上下呼应,又突出伊犁州特点,该办会同各相关部门集思广益,深入研究和探讨,确保在符合伊犁州州情的前提下,力求使各类难点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把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作为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坚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先手棋,各项改革同步推进,以此带动简政放权到位、放管结合到位、优化服务到位,确保改革有特点、有看点、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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