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宁波市鄞州区历经区划调整、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后步入平稳轨道、释放改革红利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该办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中坚持强联动、重整改、夯基础,提高机构编制督查力度。
一是体系“兜得住”,制度建设有保障。总体框架体系上,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和《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初拟了《鄞州区机构编制督查核查制度》,明确组织方式、督查频率、督查形式及结果应用等内容。联合督查体系上,印发《鄞州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巡察监督办法(试行)》、编外用工联席会议等制度,在联合督查机制、信息互通机制等方面予以规范。内部协同机制上,印发《机构编制相关工作内部分工制度》,加强办内科(局)间的分工协作,明晰职责权限,确保督查工作闭环。具体流程操作上,初拟了《鄞州区机构编制督查操作指南》,以及《鄞州区机构编制督查评估通知书》、《鄞州区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反馈单》、《鄞州区机构编制督查函》等文书模板。
二是力量“借得巧”,多方联动有合力。一方面是平台联动,建立与区委巡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合督查制度,以《鄞州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巡察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为框架,从巡察、督查不同角度掌握机构编制事项一手数据进行核查,充分利用两大平台变多头督查为联合督查,发挥专业互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仅通过八轮巡察,已发现并纠正编外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5条。另一方面是业务联动,建立与业务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如在编外用工管理上,成立联席会议,每年开展联合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在日常督查中打破各自为政的常态,联合人社、财政部门开展教育系统用编用职实地督查评估,联合纪检组不定期检查重点违纪违规问题。
三是问题“纠得住”,严督严导有整改。一方面,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机制,变事后督查为事前预防,开展纪委全体人员机构编制政策专项培训,利用纪检组熟悉部门业务、参与班子会议、掌握一手效能信息的优势,关口前移加大宣传提醒力度和日常问题发现反馈频度,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对于各类平台及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督查信息明细库,及时跟进,限时纠正纠偏。针对较为复杂隐蔽且全区性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协商并以《鄞州区编外用工规范和问题处置指导意见》分期印发予以规范;针对部门个性化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制度点对点发函形式要求限时整改、限时反馈、限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