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编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总抓手,以机构编制管理平台为依托,强化措施狠抓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使实名制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落实实名制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全面启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分配用户权限,编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台账,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书和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管理证书同步运行的“双台帐”管理模式,根据入(减)编情况,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数据,实现机构编制数据动态管理。在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系统机构、人员信息日常维护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每月末、年末进行数据校验,及时报送统计报表,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利用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网和新林区政府网站,完成实名制公示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实时维护。强化动态维护更新。按照“科学、合理、全面、规范”的要求,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建立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确保系统中的数据全面准确。对机构设立、撤销、更名、级别调整、编制增减、经费形式变更、领导职数核定和人员考录、聘用、调动、退休、辞职、死亡等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更新维护,有效保证动态调整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三是建立日常预警机制,提升监测管控能力。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建立日常预警预报机制,同时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台账和机构编制数据统计的月报、季报、年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实行数据实时监控,使各单位机构在编制限额内配置使用编制,确保了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红线不突破,为全区控编减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