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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升全旗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采取单位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旗161家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明确监督检查的范围。该旗委编办下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监督检查的范围是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经旗委编办(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各类事业单位。

  二是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内容细化为事业单位登记事项管理、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情况、法人年度报告、法人证书使用、印章管理、财务运行等9个方面19项具体内容。

  三是明确监督检查的方式。采取单位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单位自查、随机抽查和审查整改三个步骤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单位自查环节,由事业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进行逐项进行梳理,逐条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随机抽查环节,依托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服务平台,按照不低于事业单位总数3%的比例,随机抽取6家事业单位和3名检查人员,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工作现场、查阅台账及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实地检查,当场填写检查记录;整改提高环节,汇总监督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法人要认真开展自查,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如实反映情况,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做到不隐瞒、不回避。执法检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清单思维,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好监管检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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