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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委编办出台规定限制“老赖”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严防事业单位法人成为“老赖”,近日,江西南昌市委编办制定印发了《南昌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操作办法》,并按照《操作办法》暂停办理了法定代表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家市直事业单位的登记业务,下达《事业单位法人冻结告知书》。

  一是信息共享,联合监管。联通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实行信息共享融合。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冻结其法人证书,暂停办理其登记业务并向社会公示,直至现任法定代表人被最高人民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除,或拟任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是自动冻结,限期整改。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会警示提醒并自动冻结。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冻结信息,约谈失信被执行人,并向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达《冻结通知书》,限期3个月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建议调整其法定代表人。

  三是禁止受理,限制登记。凡拟任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登记申请。如为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该事业单位予以冻结,暂停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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