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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编办“三个依托”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走向标准化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贯彻落实“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规范(试行)》要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编办以“一次办好”改革为契机,以“三个依托为抓手”,不断优化管理服务,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走向标准化。

  一是依托登记系统,实现“一网通办”。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依托全国事业单位在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报告公示等业务全部纳入网上申报和办理,从填报各项申请书、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到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退回或核准均可“一网通办”,其中涉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也无需面对面递交,可通过扫描成图片上传至系统呈报,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腿,打破现场办公的局限性,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依托业务整合,实现“一窗受理”。始终坚持“主动、耐心、周到、高效”的工作方式,创新线上线下双向“一站式”服务,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窗口”,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报公示、信息查询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等事项进行有机整合后全部纳入“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一站式服务。同时,设置专人专线和专门QQ工作群,实时解答疑问,发放材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对于网上操作有困难的,通过电话、QQ远程协助等进行指导,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升满意度。

  三是依托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办好”。结合全省流程再造工作,县编办分别对九个办理事项的流程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所有办事流程“拆无可拆、分无可分”。所有事项办理原所需提交材料42件,流程再造后取消8件,所有事项审批原四个环节: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减少至三个,将受理和审核环节进行了整合,办理时限由原承诺时限35日变更为现承诺时限5日,减少工作时限30日。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推行“容缺办理”,全面实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一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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